全国党建网站联盟

 
   
您目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基层动态
洞桥镇“四坚持”推动村级“领头雁”队伍建设
信息来源:洞桥镇党委  时间:2018/4/28  阅读次数:5518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洞桥镇以“选”“带”“管”“干”四个坚持为切入点,强化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
一、坚持高标准、严程序,优化队伍结构。坚持高标准的选人用人导向,明确把“五不能、十不宜”设置为村社党组织书记候选人的资格条件,从源头上把好村社党组织书记人选资格关。突出因村制宜,拓宽选用渠道,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经商人员、复转军人中的优秀分子中物色村社党组织书记人选,同时打破地域、身份、职业界限,根据不同村实际情况,采取具有针对性的村社党组织书记选任方式。加强后备人才培养,普遍建立后备人才库,跟踪培养、结对帮带,采取参与中心工作、上挂重点项目压担锻炼等途径,为村社党组织书记队伍储备合格候选人才。严格细化选拔程序,完善“两推一选”制度,增强群众在村社党组织书记候选人推荐中的话语权,使一大批服务能力强、带富能力强的农村优秀党员走上村党组织领导岗位。
二、坚持常教育、强培训,提升能力素质。自2013年开始,通过三委会培训班等形式连续5年对村社党组织书记开展大规模集中轮训,并由镇党委书记、镇长动员、总结,带头授课。同时邀请党校名师、区级部门领导等围绕水环境综合整治、生态效益农业发展、基层社会管理创新、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等主题,举办讲座,宣讲政策方针。创新培训形式,通过举办村社党组织书记论坛、实施现场教学、组织典型宣讲、开展分组研讨等方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针对先进示范村、软弱落后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不同发展任务,举办美丽乡村长效管理、农村社会治理、发展集体经济等菜单式专题村社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安排集体经济薄弱村社党组织书记到集体经济发展较快的村交流学习,切实提高发展集体经济的能力。
三、坚持重管理、细考核,规范履职行为。全面推行村干部依法竞职、创业履职、主动辞职、严守纪律“四项承诺”制。每年由镇党委与村社党组织书记签订工作责任状,年底通过“双述双评”方式,由乡镇干部、村党员群众对村社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进行评议。落实“联系不漏户、党群心贴心”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推行“村干部帮困结对”活动。认真贯彻落实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机制,规范村社党组织书记权力运行。推行村社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建立书记领衔破难攻坚项目,领办村内2-3项重点工作,强化村社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加强对村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的考核,充分运用考核结果,真正做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
四、坚持真关心、实激励,激发干事热情。强化村社党组织书记基本保障,每年对村社党组织书记的基本报酬进行调整提升,参照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并安排每年一次体检,解决村社党组织书记后顾之忧。深入开展选树宣传优秀村社党组织书记活动,注重推出新面孔,推动形成学习好支书、争当好支书的风尚。坚持村社党组织书记列席镇党代会、人代会等重大会议,积极从优秀村社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和公开招录乡镇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2013年以来,有2名村社党组织书记入选全省“千名好支书”行列,7名村社党组织书记被推选为区、市级“两代表一委员”,3名村社党组织书记考录为事业编制人员。
宁波市海曙区委组织部版权所有 访问量:
地址:宁波市县前街61号
浙ICP备:05077413号

浙公网安备 330203020001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