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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桥镇“听、解、评”三步法推进“村民说事”制度
信息来源:高桥镇党委  时间:2018/10/30  阅读次数:13162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规范化水平,高桥镇党委围绕村务居务,运用“听、解、评”三步法,全面推进“村民说事”制度,助推基层民主自治常态化,筑牢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
一是“听”,社情民意充分了解。转变农村“家长式”管理方式,切实增强村干部民主管理意识,改良“村民理事会”制度,全面推广“村民说事”制度,在26个村渔社都成立村民说事团,设置“村民说事室”。上半年,结合村社换届“回头看”活动等活动,广泛座谈党员、村民代表和居民代表,通过“圆桌夜谈”形式,部分干部利用晚上、周末时间到群众家中,拉家常、促膝交谈、发放调查问卷等,真正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急、所盼,广泛听取群众对改革、发展、稳定、民生等各领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解”,访贫解忧送上温暖。实行“村民说事团”例会制,每月汇报工作进度,结合日常村况民意调查,深入分析研讨,对村委会下步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和整改方案,集中力量为群众办实事。设置村民说事“关键词”,将村级征地拆迁、工程招投标、大额资金使用等事关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作为“关键词”,及时指导,及时反馈,及时处置,有效化解基层矛盾。开展“解民忧、送温暖”主题活动,结合春节慰问、“七一”慰问、“慈善一日捐”等活动,全面排摸弱势群众、困难家庭情况,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结对帮扶。截止目前,全镇范围内已累计召开“村(居)民说事”会议185次,流转事件登记212件,办结193件,办结率达91%,帮贫助困368人次。
三是“评”,公开透明还权于民。为确保村级权力公开透明化运作,实施“五四三二一”工作法,即重点对村级决策、人事任免、项目安排、突发事件及大额资金使用等“五类重大权力范围事项”,实行会前论证、召开会议、形成决议、审核公开“四步法”,在决策前实行调研论证在先、征求意见在先、风险评估在先“三在先”原则,在决策中实行放开决策主体、放开决策过程“两放开”办法,形成一个村级决策“智库”。通过把基层干部工作业绩的评判权交给群众,更好激发群众参与村级事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今年以来,各村社公厕改造、文化礼堂建设等29个项目稳步推进,截止目前,27个项目已经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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