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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监局以创先争优活动促进“压事故保稳定”
信息来源:区安监局党组  时间:2010/8/23  阅读次数:4343
区安监局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 ,为有效遏制工矿商贸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把“压事故、保稳定”和“百日”安全活动作为落实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载体,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深入企业加强服务着重对全区工矿商贸领域从宣传教育、行政执法、事故查处三方面开展安全专项行动。
一是集中宣传教育,进一步营造重视工矿商贸领域安全、防范事故的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基本常识,通过“安全生产月”、“安康杯”、“新消防法”宣传以及安全生产 “五进”等活动,大力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和安全素质。
二是严格行政执法,进一步推进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根据区安委办《关于印发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 全力做好上海世博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海安办〔2010〕3号)和《关于继续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的通知》(海安办〔2010〕10号)文件精神,督促本辖区、本领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生产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通过隐患排查累计发现各类安全隐患约15387个,整改15010个,整改率达97.5%。结合我区实际,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时段的专项整治力度,有重点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世博会和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是严肃事故查处,进一步形成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高压态势。认真做好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工作,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建议,立案查处2起事故,下达整改指令书19份,行政罚款62万元并已全部上缴至国库;对一时无法整治的隐患,采取关闭、歇业、局部停业或其他有效防范措施,杜绝事故的发生;并对近三年来发生死亡事故的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工伤事故多发企业进行联合执法,督促其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自觉履行法律法规各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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