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严格按照中央要求,抓好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这次扩大内需、促进增长的一揽子措施,投入资金多,投资领域广,实施时间紧,工作要求高,要保证投资计划有效落实并取得良好的投资效果,就必须严格按照中央确定的投向、安排原则、有关标准、建设程序等要求来实施。要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确保中央政策措施落实的及时性和有效性。要严格工程项目审批和建设程序,坚持依法依规办事,防止和纠正一些地方上项目时各行其是、先斩后奏甚至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行为,防止一些部门把关不严、随意变通、简化程序甚至玩忽职守等行为。要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及土地、环保、节能等管理要求,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
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和工程质量。财政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每一分钱都必须用到刀刃上。扩大内需决不能大手大脚,搞成“突击花钱”。要加强对投资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对投资安排实施全过程监督,让每一笔投资都在监管视线之内。一方面,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管理使用科学合理、规范有效、公开透明,严防滞留、挤占、截留和挪用项目资金。一方面,加强对工程建设单位资质以及项目和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功能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防止“工程上马、干部下马”现象发生。
要严肃执行纪律,坚决查处各种违法违纪和腐败行为。对贪污、挪用资金的,以及在项目投资和工程建设中索贿受贿、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的,要从快从严查处。要严格责任追究,对贯彻落实中央政策措施不力的地方、部门和单位,特别是因失职渎职致使中央政策措施得不到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要综合运用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或领导干部的责任,构成犯罪的应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重大项目稽查、财政监管、审计监督的专业优势,形成监督合力,保证各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地执行。
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是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领导科学发展能力的重大考验。各地各部门要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防止本位主义和部门利益抬头,防止蜂拥而上无原则争抢项目和资金。要树立正确政绩观,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问计于民,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切实增强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把资金用在最需要、最有效率的地方,努力办成一批人民群众期盼、事关国计民生、有利科学发展的实事、好事,充分发挥这一轮政策的拉动效应。要进一步改进作风,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确保每一个项目都经得起实践、群众和历史的检验,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