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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工作培训会举行
信息来源:《宁波日报》  时间:2009/9/9  阅读次数:26688
9月8日,全市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工作培训会举行,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精神,总结交流试点工作经验,进一步明确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任务和要求。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朱伟参加会议并讲话。
据悉,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时间从9月份开始,到明年2月份基本结束,其中乡镇(街道)机关从9月份开始,集中活动时间为6个月;其他单位集中活动时间不少于4个月,另外安排2个月时间用于充分做好准备工作和巩固扩大学习实践成果。整个活动分3个阶段,每阶段主要安排两项工作,其中学习调研阶段为学习讨论和调研走访,分析检查阶段为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撰写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整改落实阶段为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和解决突出问题。学习实践活动基本结束后,各单位要适时组织群众满意度测评。
鄞州区石碶街道等4家单位在会上汇报交流了开展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试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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