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严密、多元联动,健全多层次保障网络。2008年5月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挂牌成立,与区房管处合署办公,落实专门工作人员,安排专项年度工作经费,逐步建立了以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为核心、12个职能部门为支柱、8个街道办事处和房管所为着力点、74个社区为分布点,共130余名专兼职人员组成的工作组织网络。并结合土地、资金、政策、群众意愿等多方因素,编制了《海曙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规划(2008-2012年)》,制定出台了《海曙区廉租住房管理实施意见》和《海曙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实施意见》等相关配套政策。
——加强宣传、广造声势,政策深入人心。宣传工作是住房保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在廉租住房扩面、限价房申购前,均在《宁波日报》、《宁波晚报》上刊登公告,主动联系电视、报纸、电台、网络等各类媒体进行广泛、深入、全面的报道。区住房保障中心将申请条件、办理地点、办理程序等住房保障政策知识印制成宣传海报张贴到每个社区的宣传窗,编制专门的办理指南分发到各街道的住房保障受理点。各房管所工作人员利用平常工作中了解到的辖区住房困难家庭资料,及时通过电话、上门、信函等多种渠道告知住户申请廉租住房和限价房,使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在全区的住房困难家庭中做到家喻户晓,一户不漏地享受政府惠民政策。
——讲究实效,注重创新,建立全方位保障制度体系。首先,在制度建设上,力求实效。一是完善审核公示制。积极完善廉租住房家庭“三级审核、二级公示”制度,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的网络联动作用,对廉租住房申请家庭实行立体审核,做到“应保尽保、一个不少;弄虚作假、资格取消”。二是健全业务培训制。针对区、街道、社区三级工作人员,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体系,以会代训,实时互动,确保及时掌握住房保障最新动态和要求。三是建立工作问责制。严格推行“全程责任制”,坚决杜绝吃拿卡要、受贿索贿、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通过社会、群众、舆论监督,使住房保障工作真正成为面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阳光工程”。其次,在工作方法上力求创新。一是自主研发了海曙区廉租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运用现代化手段,将各层次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纳入系统,实行数据分类管理。二是老小区整治实行人性化施工,通过铺设彩条防护布、使用汽车保护套等便民利民措施,防止外墙涂料滴落污损地面和车辆。整治方案更加符合小区实际、整治内容更加贴近群众需求,切实打造出海曙整治亮点精品工程。三是对目前无法进行拆迁改造的项目,创新地在全市率先采取增配室内卫生洁具、增设排污管道及化粪池改善等方式进行改造。
成效评价:
通过近两年的努力,海曙区坚持走“大保障”道路,以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为重点,结合非成套房改造、老小区整治和“中提升”项目建设,形成了以廉租住房为主,经济适用房和经济租赁住房为辅助,普通限价商品房销售为补充的全方位、多层次住房保障新体系,解决了一大批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廉租住房基本做到“应保尽保”。按照“应保尽保”的要求,建立了民政、总工会、街道、社区等单位共同参与的多元联动机制,及时掌握低收入家庭动态,使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一户不漏地享受到政府的惠民政策。并通过租金补贴、租金减免、实物配租等三种方式,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2008年9月,在全市率先启动了廉租住房保障扩面工作,将保障范围从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面后全区全年享受廉租住房家庭累计超过1500户,占市三区的60%。此外,廉租住房动态审查及退出机制建立健全,实物配租受益家庭逐步增加。
——经济适用房开发建设全面加速。2008年底,我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第一个项目徐家漕(庙洪家地块)经济适用房工程顺利动工,还同时建设了1万平方米经济租赁房。该项目总占地面积4.2公顷,总建筑面积9.27万平方米,设计经济适用房共计953套,经济租赁房共计210套,预计2010年底完工并交付使用。项目完成后,将可以解决更多住房困难家庭和来甬就业的外地高校毕业生的住房问题。
——普通(限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