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基层建设上下功夫,注重龙头作用发挥。发现、消除高层建筑安全隐患,关键是要依靠物业管理企业。我区出台了《 海曙区高层民用建筑生产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紧紧抓住物业服务企业对高层建筑委托管理的基层单位这一龙头,通过强化物业行业管理,发挥物业企业主动性,积极参与重大火灾隐患整治、主导消防安全规范化管理。
——从分类指导上下功夫,注重“两手抓”。按照新老结合、分类指导、有序推进的原则,确定对2004年以前建造交付使用的高层楼宇,重点抓好公共区域、共用设备设施安全隐患的整治和管理制度的建立、完善;2005年以来建造交付使用的高层楼宇,重点抓好隐患即时消除、设备设施完好率、规范化管理和长效机制建设。2008年年中,中山大厦、世贸中心两幢高层商务楼宇分别于夜间起火,由于整改到位,消防设施实时发挥了作用,火险被及时发现并补救。
——从“四自”上下功夫,注重主体责任落实。我们在工作中坚持“四自”原则,即自查、自谋、自筹、自改。自查,即业主或承租人和物业企业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自谋,即业主与物业企业共谋安全隐患整改办法。自筹,即在隐患整改中,由业主或承租人自筹整改资金,通过召集业主大会、上门沟通、主动服务等加强宣传工作,以“大业主带小业主”,确保整改资金的落实。自改,即在各类安全隐患整改过程中明确要求业主和物业企业自我负责,政府相关部门指导督促。通过“四自”模式的运作,有效破解了多业主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难进楼、消防设施维修资金难落实的问题。
——从多方联动上下功夫,注重合力促整改。为有效整合政府各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力量,由区消防联席会议出台了《海曙区政府部门消防安全工作协同监管机制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各职能单位和街道办事处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做到各司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