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试行,检验制度实施可能性。2005年6月开始,在进行了大量的基础准备工作后,选择服务业中统计开展比较成熟的行业——贸易业,且统计难度与其他服务业相对较为接近的限额以下企业、个体工商户试行日常统计制度。经过三个月的试行,基本达到预期试行目的,初步证明制度在较小规模的企业可以实行。
——再接再厉,探索现代服务业统计制度。服务业的重要特点是朝阳产业多,新兴行业发展速度快、变化大。在某一时点上某一新兴行业所占的经济总量微不足道,但是在短时期内可能迸发出巨大的发展潜力,迅速发展,从而改变区域内服务业的构成。因此,对此类服务业监控就显得极为重要。2005年7月,区统计局克服人手紧、工作强度大、无此类先例遵循等诸多实际困难,将监控扩大至现代服务业,并开展现代服务业统计制度建立的可行性研究论证。经过半年的调研、论证,于同年年底报请区政府批准《关于建立海曙区现代服务业统计制度的请示》,2006年3月,首批海曙区现代服务业统计数据顺利上报,标志着海曙区现代服务业统计制度的试行成功。
——不断磨合,形成服务业统计制度体系。随着各县(市)、区要求建立统一服务业统计制度的要求越来越迫切和市统计局的研究不断深入,全市统一的服务业统计制度设想初步形成,但与我区执行的服务业统计制度略有差异。经过多次与市统计局协商、讨论,最终,2006年5月,海曙区执行的限额以下贸易统计制度、现代服务业统计制度与宁波市服务业统计制度成功并轨,形成了海曙区服务业统计制度体系。
——各个击破,化解实际运行困难。服务业统计制度在海曙区尚属首次实行,加之服务业企业结构复杂、行业差异巨大,规模小、流动性大,尽管经过大量的宣传普及,但被调查单位对服务业统计制度的认知程度仍有较大偏差,在具体制度实行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及困难纷繁复杂。区统计局克服人手紧、任务重等诸多实际困难,针对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工作人员工作主动性,各尽其能,迎难而上,将问题解决在第一线。经过整理,发现存在困难的单位主要有三类:
一是拒绝填报的单位。主要有:①规模小、无健全财务制度的企业,主观认为小单位无报送的必要。②思想上对统计无概念,对统计重要性无认识的企业。③有专门的主管单位且部门专业性较强的行业,往往要求征询主管部门的同意,需主管部门发文或通知(如律师事务所主管部门司法局、医院主管部门卫生局、学校主管部门教育局、网吧主管部门文化局等)。
二是填报困难的单位。主要有:①名存实亡的协会、学会类单位,本身无专属人员,无明显的独立财务并无法与相关行政单位区分的单位。②集团下属企业,无独立财务制度,财务由集团或总部统一下管一级,如广电集团及其下属五家分支单位。③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核算的单位。如社区、个别专科医院、学校等。
三是无法填报的单位。主要表现为:①执行的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