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党建网站联盟

 
   
您目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案例选登
探索城市基层党建工作领导管理新体制
信息来源:区委组织部党组  时间:2009/3/23  阅读次数:23586

信息图片

信息图片
实施主体:区委组织部
背景链接:
为适应中心城区党建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海曙区从2007年开始,以区域性、社会化、开放式、服务型为方向,积极探索开展城市党建工作领导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促进组织化、实现全覆盖,保持先进性、增强凝聚力”为核心,以构筑区域性大党建工作格局为目标,突出社会关怀和利益协调功能,促使街道社区党建向城市基层党建全面过渡,实现了城市党建和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走出了一条科学合理、符合区情的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新路子,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积累了有益经验。2008年,该项工作被宁波市委组织部评为全市“组织工作创新奖”一等奖。
主要做法:
海曙区在对现有党建工作领导管理体制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从本地党建工作的实际情况出发,按照“条块结合、纵横贯通、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共建共享”的要求,着力构建“三级联动、纵横贯通”的新体制,为全面推进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提供体制保障。
——纵横联动,构建城市党建三级组织架构。制定《构建城市党建工作领导管理体制试点实施方案》,分三级设立城市党建工作组织机构,初步形成城市党建工作领导管理体系总体框架。在纵向上,推进以街道党工委为核心的城市党建工作领导体系改革,建立“1+2”区域性党建工作体系,“1”指街道党工委,“2”指组织关系直接隶属街道党工委的“两新”组织党委和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党组织,形成区委城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党工委—“两新”组织党委和社区党组织三级纵向组织设置模式。在横向上,建成区委的城市党建工作协调指导委员会—街道的党建工作协调指导委员会—社区的党建工作联席会议三级党建协调机制。同时,加强城市基层党组织配置,在“两新”组织层面,“两新”组织党委下设党建工作办公室,依托商务楼宇、工业园区等构建区域党组织,通过单独、联合、挂靠等组建办法,以及选派“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扩大党的工作覆盖;在社区层面,完善“社区党委(总支)—楼群党支部—楼道党小组”三级组织架构,推行社区“三三制”组织模式(满3人以上党员的楼道建立党小组,有3个以上党小组的楼群建立党支部,有3个以上党支部的社区建立党总支或党委),促使社区党组织覆盖全区各墙门楼道,党员的教育管理延伸到墙门、楼宇。
——科学界定,明确城市党建各级机构职责任务。出台《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城市党建工作协调指导委员会章程,对城市党建工作各级机构工作职责作进一步明确,落实具体工作任务。明确规定区委城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抓好全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区委城市党建工作协调指导委员会负责加强城市党建工作的组织协调;街道党工委在区委的领导下,负责推进辖区“两新”组织党建和社区党建工作;街道党建工作协调指导委员会负责加强与辖区基层党组织的联络和交流,合力推进辖区党建工作工作;街道“两新”组织党委面向各类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负责统筹管理辖区内左右“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社区党组织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不再负责辖区内“两新”组织党组织的具体管理工作,主抓社区建设和管理;社区党建联席会议由社区党组织牵头,负责与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沟通信息,交流经验,研究、协调社区党建。
——搭建平台,拓展服务城市党建工作的新型阵地。把“1+2”区域性党建工作新体系和基层党建工作协调机制纳入党员服务中心,统一规范党员服务中心名称,以街道党员服务中心为基点,分别以设站、设点等形式覆盖到社区、楼宇,建成三级党员服务中心网络,把党员服务中心建成实质性机构,全面履行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各项职能。充分发挥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领导协调职能,建立党群工作一体化联席会议制度,将工、青、妇、老龄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办公室等党群工作职能整合到服务中心,实现党员服务中心与经济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综治工作中心全面互动,增强党员服务中心统筹协调辖区内各单位和各类党组织的能力。
——建章立制,确保城市党建工作领导管理体制高效运作。协调纪检、宣传、统战和工、青、妇等部门,认真组织实施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建成党群工作联动机制,积极推进大党建工作格局的形成。研究制定《社区党组织工作细则》和《“两新”组织党组织工作细则》,规范“两新”组织党委和社区党组织的组织设置、人员配备、工作职责、运转机制,为新形势下城市党建工作领导管理体制协调运转提供组织、制度和人员保证。建立党建共建工作激励机制,每两年评比表彰一批全区城市党建共建先进单位,促进党建共建工作深入有效开展。同时,每年开展“两新”组织“争五星、创五好”和“五好星级”社区党组织定期考核评比活动,营造争先创优氛围;将流动党员和“两新”组织党员纳入党建专项经费划拨范围,确保党员活动经费有保障;将党务工作者队伍纳入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范畴,建立健全党务工作者薪酬激励关爱机制,从而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城市基层党建工作配套<
宁波市海曙区委组织部版权所有 访问量:
地址:宁波市县前街61号
浙ICP备:05077413号

浙公网安备 330203020001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