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行市县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制度。换届工作中,凡涉及有干部任免权单位党委(党组)书记职务变动的,按照规定认真开展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并把检查结果写入考察材料,作为评价使用的重要依据。对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总体评价“满意”、“基本满意”两项比率不足三分之二,或者用人风气总体评价“好”、“较好”两项比率合计不足三分之二的人员,经组织考核认定,取消拟提拔任用资格。
在换届期间,省委组织部举报电话“0571-12380”和举报网站“www.zj12380.gov.cn”安排专人值守,全面开通各市“12380”举报网站和县(市、区)举报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