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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明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信息来源:《宁波日报》  时间:2011/5/6  阅读次数:27949
《宁波日报》评论员
根据中央、省委统一部署,今年我市各级领导班子集中换届工作陆续展开。目前,全市村级组织换届工作已全面完成,乡镇、县(市)区换届工作将逐步启动。严明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直接关系换届工作的成败,关系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和事业的兴衰,关系党的形象和威信。各级党委一定要按照市委的要求,抓教育、抓落实、抓监督、抓查处,选出组织满意、干部满意、群众满意的好班子。
严明纪律,要坚持教育在先。换届是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关注度高,影响深远。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性观念、大局观念、纪律观念,正确对待进退留转,自觉服从组织需要。要切实遵守中央提出的“5个严禁、17个不准”的纪律要求,让党员干部清楚地了解不能做什么、做了的后果是什么,让群众看得到、监督得了。
严明纪律,要坚持措施到位。市委贯彻中央和省委要求,结合我市换届工作实际,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如加强警示教育,加大对违反换届纪律案件通报力度,采取书面承诺保证、谈心谈话、“12380”举报网站专人值守制度、换届风气测评等,措施落实到位,有利于党员干部有规必循,有纪必守,不越“雷池”半步。
严明纪律,要坚持多方位监督。经验表明,监督制度行之有效,不可或缺。要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等四项制度为重点,强化组织监督、制度监督、民主监督,把换届全过程置于阳光之下,接受组织、干部、群众有效监督。要结合换届的过程,抓住民主推荐、干部考察等关键环节,采取问卷调查、民主测评等多种办法,让搞不正之风者无藏身之处。
严明纪律,要坚持严厉查处。有错必纠,违规必惩。对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违规用人、干扰换届等行为,就是要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要依照党纪处分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从快从严查处。决不让铤而走险者侥幸得逞,决不让投机钻营者有机可趁,决不让触犯法纪者逃脱惩处。
干部是我们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换届圆满成功,推动我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实现“十二五”规划的宏伟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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