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投稿作品(包括标识、设计说明)可以是书面稿或电子稿,电子稿的标识为jpg格式、设计说明为word格式,书面稿不超过A4纸大小;请投稿人在来稿中注明姓名、单位、详细通讯地址、电话等;所投稿件恕不退还。
3、投稿地址:浙江省宁波市灵桥路229号海曙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邮编:315000。电子邮箱:nbhsrcb@163.com。联系电话:87192630。
四、奖励办法
征集单位将对应征作品组织进行评选,并设采用奖1名,奖励5000元,设优秀奖若干名,每名奖励1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活动结束后将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正式标识。
五、有关说明
1、应征作品一经采用,其著作权及其他权利均归海曙区委组织部所有,不再向作者另行支付相关权利转让金,作者不得再向第三方转让与该作品相关的任何权利。
2、应征作品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否则,由投稿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活动中所获奖励应无偿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