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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职干部注意事项
信息来源:本级 时间:2013/6/21 阅读次数:86920
一、挂职干部应服从工作分配,珍惜挂职锻炼机会,自觉在实践中锻炼自己,虚心向指导老师学习,努力掌握新知识,积累新经验,增长新本领。
二、挂职干部要与派出单位保持联系,并定期汇报工作。
三、挂职干部需认真履行挂职工作职责,遵守请销假制度,无故不得迟到、早退。请假1天须经指导老师同意,请假2天须经挂职基地所在单位同意,请假3至5天须经挂职基地所在单位和派出单位同意,请假5天以上须经挂职基地所在单位、派出单位和区委组织部同意。
四、挂职干部在挂职期间需勤记载工作日记,挂职过程中,要注意收集与挂职工作有关的照片、文字等资料。
附件1:挂职干部注意事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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