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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选”先“初选”具有导向作用 (评论员文章)
信息来源:《宁波日报》  时间:2008/4/21  阅读次数:19649
陈 戈
宁波市县两级将公开选拔49名领导干部。这次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按公开报名、资格审查和初选评价、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的方法和程序进行。为了有效避免“高分低能”现象,全面提高选拔干部质量,同时降低各种经济社会成本,本次公选注重改革创新,首次在报名后推出初选评价指标体系。这一指标体系以反映履职能力为核心,突出岗位任职、学习培训和基层工作经历,注重工作绩效,较好地体现了干部成长规律和用人导向(见4月18日《宁波日报》)。
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在“公选”中能否真正把素质全面、表现优秀的干部选拔出来,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很重要的一条是要看“公选”的程序和条件设置是否科学。这次市县两级联合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对资格审查环节进行优化,引入初选评价指标体系,具体操作中,按照预先设定的指标体系以量化打分的方法,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的任职经历、学位学历、培训锻炼、荣誉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对报名者进行初步筛选,按每一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干名人选作为笔试入闱人员。应该说,在干部公选中,引入这样的初选评价指标体系不仅是一种创新,而且更是一种导向。
它告诉人们:作为领导干部,不仅要会说、会写,还要会干;不仅要有学历,而且要有经历;不仅要有能力,而且要有德性;不仅要有组织上的信任度,而且要有群众的认可度;不仅要有高分,而且要有高能。
它昭示广大干部:在进行自我锻炼和努力时,“单打一”的理念和做法是没有出路的,必须注重全面性,要在提高综合素质上下功夫。那些只会考不会干、只重学历不重实际能力的干部,如果说以前在“公选”中凭着侥幸还能有机会的话,那么这次随着初选评价指标体系的引入,恐怕连笔试的机会都不会有了。
它要求各级组织和领导:今后在培养干部时,要转变观念,拓宽渠道,强化“综合”意识,通过丰富任职经历、加强学习培训、重视基层锻炼等措施,不断加大对干部综合素质的培养力度,以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当然,要确保初选评价指标体系在干部公选中取得应有的效果,前提是评价体系本身要科学合理。据了解,有关部门在这方面也做了大量的论证工作,为这个体系专门设置了10个主要指标、35项评分标准,而且还在一定范围内组织了试点,已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在干部公选中引入初选评价指标体系,应该说是在建立干部选拔科学机制的道路上迈出了可喜的一步,虽然它不可能解决干部公选中的所有不足,但它的导向作用是明显的。我们相信,随着党的十七大精神的进一步贯彻,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必将更加完善、更加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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