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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组织部领导就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答记者问
信息来源:《宁波日报》  时间:2008/4/18  阅读次数:30064
市和县(市)区联合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公告发布后,社会上对此非常关注。为此,记者就大家关心的问题采访了市委组织部领导。
1、与以往我市开展的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相比,本次公开选拔有哪些新的特点?
答:这次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是在总结以往经验基础上,按照“拓宽视野、创新方法、优化程序、择优选优”的要求,在程序和方法上作了一些新的改进,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采取市和县(市)区两级联动的方式;对资格审查环节进行优化,引入初选评价指标体系。
2、本次公开选拔领导干部采取市和县(市)区两级联动的方式主要基于什么考虑?
答:采取市和县(市)区两级联动,是这次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一次新的探索,既两级联动,又有统有分。这次推出的49个职位中,宁波市委管理领导职位10个,县(市)区委管理领导职位39个。采取市和县(市)区两级联动的方式,有利于打破地域界限,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实现干部资源的合理配置;有利于整合工作力量,降低操作成本,提高公开选拔工作的质量和整体效益。
3、本次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答:这次公开选拔总体工作时间是从4月中旬启动,5月中旬前完成。对报考人员来讲,在公告发布后,有几个重要时间节点需要关注,4月18日至19日进行组织推荐、网上报名,4月20日至21日进行网上报名后的现场确认,4月26日进行笔试,4月30日进行面试。对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考人员可按公告要求进行操作。对笔试和面试,我们会通过有关新闻媒体发布信息和电话通知等形式及时告知入闱人员。
4、本次公开选拔报名如何组织?报名有何条件要求?
答:报名分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两种方式。宁波市委管理领导职位报考的组织推荐由各县(市)区、市直单位和驻甬部省属单位党委(党组)负责;宁波市委管理领导职位和奉化、宁海、象山、江北、鄞州等县(市)区委管理领导职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慈溪、海曙、江东、北仑等市(区)委管理领导职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
这次公开选拔对报名条件规定比较具体,报名对象除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根据报考的职位,具备职务、文化程度和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专业等方面相应的资格条件,并要求身体健康。同时,从有利于提高人选质量,以好的用人导向激励干部,这次规定获得过较高综合性荣誉称号的,选派援助省外艰苦地区工作成效显著的,科研成果获较高奖项的,在处理重大危机、重大事件时表现特别优秀的同志,可直接确定为笔试入闱人选。对2003年以来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和正在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不受理报名。
5、本次公开选拔引入初选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出于什么考虑?
答:对资格审查环节进行优化,引入初选评价指标体系,是这次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一大创新。这一做法符合国际选拔高级管理人才惯例,符合干部成长规律,也符合《干部任用条例》和《公开选拔工作暂行规定》,其最终目的是为了提高选拔干部质量,降低各种社会、经济成本,同时也为今后公开选拔工作常态化进行有益的探索和尝试。
在公开选拔中实行初选,关键是要有一套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为增强评价指标体系的科学性,我们先后召开了十多次研讨座谈会,反反复复进行了模拟测评,征求了专家学者的意见,并在余姚、镇海进行了试点,从两地试点情况看,这一做法可操作性强,社会反响较好,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6、初选评价指标体系的内涵、内容及特点是什么?
答:公开选拔初选评价,是指在公开选拔工作的资格审查环节,按照预先设定的指标体系,以量化打分的方法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的任职经历、学历学位、培训锻炼、荣誉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根据综合评价得分,对报名者进行初步筛选,按每一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干名人选作为笔试入闱人员。
初选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了“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任现职时间”、“领导岗位经历”、“相关性岗位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挂职锻炼”、“进修培训”、“年度考核”和“荣誉情况”等10个主要指标、35项评分标准。整个指标分共性和加分两类,其中“学历学位”和“任现职时间”2项指标为共性指标,所有对象均可加分,根据不同情况赋以不同分值。其它8项指标为加分类指标,具备相关条件的报名对象才可加分。
初选评价指标体系的特点在于,坚持了客观性、可操作性、体现选人用人导向性以及可拓展性等方面原则,注重对干部综合素质的全面评价,突出任职岗位经历,强调学习培训经历,重视基层工作经历,体现绩效考核理念。
7、通过初选评价指标体系量化赋分后,如何确定笔试入闱人选?
答:经初选评价指标体系量化赋分后,每一职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10名至50名的,从高分到低分取前12名为笔试入闱人选;51名至100名的,取前15名;101名以上的,取前18名。如某一职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10人,该职位不进行公开选拔,已报名人员可转报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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